安全出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法子
日期:2025-12-03 &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依法惩治安全出产违法行为,严格规范安全出产行政处罚法式,;す瘛⒎ㄈ撕推渌橹暮戏ㄈɡ,凭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造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出产法》等司法、行政律例的划定,造订本法子。
第二条 县级以上人民当局应急治理部门(以下统称应急治理部门)对出产经营单元及其有关人员在出产经营活动中违反有关安全出产的司法、律例、规章、国度尺度、行业尺度和规程的行为(以下统称安全出产违法行为)执行行政处罚,合用本法子。矿山安全监察机构遵循本法子和《煤矿安全监察行政处罚法子》蹬仔关部门规章,对煤矿、煤矿企业等出产经营单元及其有关人员的安全出产违法行为执行行政处罚。
有关司法、律例、规章对安全出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的法式还有划定的,从其划定。
第三条 对安全出产违法行为执行行政处罚,遵循公正、公开的准则。
应急治理部门及其行政法律人员执行行政处罚该当以事实为凭据,与安全出产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风险水平相当,对峙处罚与教育相结合,教育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觉守法。
第四条 出产经营单元及其有关人员对应急治理部门所赐与的行政处罚,依法享有陈述权、申辩权;对行政处罚不服的,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因应急治理部门违法赐与行政处罚受到侵害的,有权依法提出赔偿要求。
第五条 县级以上处所人民当局应急治理部门该当遵循司法律规和安全监管职责,凭据各自的监管权限、行政法律人员数量、监管的出产经营单元情况、技术设备和经费保险等现实情况,造订本部门安全出产年度监督查抄打算。
应急治理部门对出产经营单元进行查抄前,该当造订查抄规划并报应急治理部门掌管人核准;情况垂危,必要当场执行的,该当实时汇报并补办手续7⒄共槌,该当依照要求出具行政查抄通知书。
第二章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管辖
第六条 安全出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的种类:
(一)忠告、传递品评;
(二)?睢⒊涔シㄋ谩⒊涔阜ú莆、充公犯法开采出的煤炭以及采掘设备;
(三)暂扣或者撤除有关许可证件,暂;蛘叱废泄刂匆底矢瘛⒏谖恢な,降低有关资质等级;
(四)限度发展出产经营活动、责令终场建设、责令停产破产整顿、责令停产破产、责令关关、限度从业;
(五)行政扣留;
(六)安全出产司法、行政律例划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第七条 应急治理部门该当依照司法律规的划定,在各自的职责领域内对安全出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行使管辖权。
安全出产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由安全出产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人民当局应急治理部门管辖。中央企业及其所属企业、有关人员的安全出产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由安全出产违法行为发生地的设区的市级以上人民当局应急治理部门管辖。
暂扣或者撤除有关许可证件,暂停或者撤销有关执业资格、岗位证书和降低有关资质等级的行政处罚,由发证机关决定。其中,暂扣有关许可证件和暂停有关执业资格、岗位证书的期限通常不得超过6个月;司法、行政律例还有划定的,从其划定。
赐与责令关关的行政处罚,由应急治理部门报请县级以上人民当局依照国务院划定的权限决定。
赐与行政扣留的行政处罚,由应急治理部门建议公安机关遵循治安治理处罚的划定决定。
第八条 两个以上应急治理部门对行政处罚案件都有管辖权的,由最先立案的部门管辖。
对管辖发生争议的,该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报请共同的上一级应急治理部门指定管辖;也能够直接由共同的上一级应急治理部门指定管辖。
第九条 对汇报或者举报的安全出产违法行为,应急治理部门该当受理;发现不属于本部门管辖的,该当实时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部门。
受移送的应急治理部门对管辖权有异议的,该当报请共同的上一级应急治理部门指定管辖。
第十条 应急治理部门发现存在的安全问题该当由其他有关部门进行处置的,该当实时依法移送。
安全出产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应急治理部门该当实时将案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查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但依法该当赐与行政处罚的,由应急治理部门依法赐与行政处罚。
第十一条 上级应急治理部门能够直接查处下级应急治理部门管辖的案件,也能够将其管辖的案件交由下级应急治理部门管辖。
下级应急治理部门能够将重大、疑难案件报请上级应急治理部门管辖。
第十二条 上级应急治理部门有权对下级应急治理部门违法或者不适当的行政处罚责令更正。
第十三条 应急治理部门遵循司法、律例、规章的划定,能够在其法定权限领域内书面委托切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划定前提的组织执行行政处罚。
委托书该当载明委托的具体事项、权限、期限等内容。委托的应急治理部门和受委托组织该当将委托书向社会颁布。
委托的应急治理部门该当监督受委托组织执行行政处罚,并对其执行行政处罚的后果承担司法责任。
受委托组织在委托领域内,以委托的应急治理部门名义执行行政处罚;不得再委托其他组织或者幼我执行行政处罚。
第三章 行政处罚的法式
第一节 通常划定
第十四条 应急治理部门该当依法对行政处罚的执行机关、立案凭据、执行法式和救助渠路等信息进行公示。
第十五条 应急治理部门该当实时奉告当事人违法事实,并采守信息化伎俩或者其他措施,为当事人查问、陈述和申辩提供方便。不得限度或者变相限度当事人享有的陈述权、申辩权。
第十六条 安全出产行政处罚该当由两名以上拥有行政法律资格的安全出产行政法律人员执行,司法还有划定的之表。
安全出产行政法律人员该当遵循有关划定参与法律培训和查核,获得法律证件。
第十七条 安全出产行政法律人员与案件有直接利害关系或者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法律的,该当回避。
当事人以为安全出产行政法律人员与案件有直接利害关系或者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法律的,有权申请回避。
当事人提出回避申请的,应急治理部门该当依法审查。安全出产行政法律人员的回避,由派出其进行调查的应急治理部门的掌管人决定;进行调查的应急治理部门掌管人的回避,由该部门掌管人集体味商决定。
回避决定作出之前,不终场调查。
第十八条 应急治理部门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该当奉告当事人拟作出的行政处罚内容及事实、理由、凭据,并奉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要求听证等权势。
当事人该当在收到行政处罚奉告书之日起5日内进行陈述、申辩,或者依法提出听证要求,逾期视为烧毁上述权势。
第十九条 当事人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应急治理部门该当充分听取当事人的定见,对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该当进行复核;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或者证据成立的,应急治理部门该当选取。
应急治理部门不得因当事人陈述、申辩而赐与更重的处罚。
第二十条 证据蕴含:
(一)书证;
(二)物证;
(三)视听资料;
(四)电子数据;
(五)证人证言;
(六)当事人的陈述;
(七)鉴定定见;
(八)勘验笔录、现场笔录。
证据必须经查证属实,方可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凭据。
以犯法伎俩获得的证据,不得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凭据。
第二十一条 应急治理部门该当依法以文字、音像等大局,对行政处罚的启动、调查取证、审核、决定、投递、执行等进行全过程纪录,归档保留。
第二十二条 应急治理部门及其行政法律人员在监督查抄时发现出产经营单元存在违法行为或者变乱隐患的,该当依照下列划定采取现场处置措施:
(一)对查抄中发现的安全出产违法行为,当场予以纠正或者要求期限更正;
(二)对查抄中发现的变乱隐患,该当责令立即排除;
(三)重大变乱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障安全的,该当责令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责令临时停产破产、终场建设、终场施工或者终场使用有关设施、设备,期限排除变乱隐患;
(四)依法该当采取的其他现场处置措施。
重大变乱隐患排除后,经应急治理部门审查赞成,方可复原出产经营和使用。
本条第一款第三项划定的责令临时停产破产、终场建设、终场施工或者终场使用有关设施、设备的期限通常不超过6个月;司法、行政律例还有划定的,从其划定。
第二十三条 对有凭据以为不切合保险安全出产的国度尺度或者行业尺度的设施、设备、器材,违法出产、贮存、使用、经营、运输的危险物品,以及违法出产、贮存、使用、经营危险物品的作业场所,应急治理部门该当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造法》的划定予以查封或者扣押。查封或者扣押的期限不得超过30日,情况复杂的,经应急治理部门掌管人核准,最多能够耽搁30日,并在查封或者扣押期限内作出处置决定:
(一)对违法事实明显、依法该当充公的犯法财物予以充公;
(二)司法、行政律例划定该当销毁的,依法销毁;
(三)该当解除查封、扣押的,作出解除查封、扣押的决定。
执行查封、扣押,该当造作并当场交付查封、扣押决定书和清单。
第二十四条 执行查封或者扣押前该当向应急治理部门掌管人汇报并经核准。
情况垂危,必要当场予以查封或者扣押的,安全出产行政法律人员该当在24幼时内向应急治理部门掌管人汇报,并补办核准手续。应急治理部门掌管人以为不该当予以查封或者扣押的,该当立即解除。
第二十五条 耽搁查封、扣押的决定该当实时书面奉告当事人,并注明理由。
对物品必要进行检测、检验或者技术鉴定的,查封、扣押的期间不蕴含检测、检验或者技术鉴定的期间。检测、检验或者技术鉴定的期间该当明确,并书面奉告当事人。
第二十六条 应急治理部门依法对存在重大变乱隐患的出产经营单元作出停产破产、终场施工、终场使用有关设施或者设备的决定,出产经营单元该当依法执行,实时解除变乱隐患。出产经营单元拒不执行,有发生出产安全变乱的现实危险的,在保障安全的前提下,经本部门重要掌管人核准,应急治理部门能够采取通知有关单元终场供电、终场供给民用爆炸物品等措施,强造出产经营单元推广决定。通知该当选取书面大局,有关单元该当予以共同。
应急治理部门遵循前款划定采取终场供电措施,除有危及出产安全的垂危情景表,该当提前24幼时通知出产经营单元。出产经营单元依法推广行政决定、采取相应措施解除变乱隐患的,应急治理部门该当实时解除前款划定的措施。
第二十七条 出产经营单元被责令期限更正违法行为或者期限排除变乱隐患的,该当在划定期限内实现。因不成抗力无法在划定期限内实现的,该当在进行整改的同时,于期限届满前10日内提出版面延期申请,应急治理部门该当在收到申请之日起5日内书面回答是否准予延期。
出产经营单元提出复查申请或者整改期限届满的,应急治理部门该当自收到申请或者期限届满之日起10日内进行复查,填写复查定见书,由被复查单元和应急治理部门复查人员署名后存档。逾期未更正违法行为、未排除变乱隐患或者整改不合格的,应急治理部门该当依法赐与行政处罚。
第二十八条 应急治理部门为了节造、减轻和解除重大出产安全变乱等突发事务引起的社会风险,对违反突发事务应对措施的行为,依法急剧、从重处罚。
第二十九条 应急治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对执行行政处罚过程中知悉的国度奥秘、贸易奥秘或者幼我隐衷该当依法予以保密。
第三十条 应急治理部门因执行行政处罚的必要,能够向有关行政机关提出协助要求。除垂危情况表,协助要求该当以书面方式提出。
应急治理部门在解决跨行政区域案件时必要其他地域应急治理部门协查或者必要发展异地查抄的,该当出具协助调查函。
收到协助调查函的应急治理部门对属于本部门权柄领域的协助事项该当依法予以协助。
第三十一条 应急治理部门对安全出产违法行为执行行政处罚,该当切合法定法式,造作行政法律文书。
第二节 简易法式
第三十二条 违法事实确凿并有法定凭据,对幼我处以200元以下、对出产经营单元处以3000元以下?罨蛘咧腋娴男姓处罚的,安全出产行政法律人员能够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司法还有划定的,从其划定。
第三十三条 安全出产行政法律人员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该当向当事人出示法律证件,填写预约体式、编有号码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并当场交付当事人。当事人回绝签收的,该当在行政处罚决定书上注明。
前款划定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该当载明当事人的违法行为,行政处罚的种类和凭据、?钍睢⒐Ψ颉⒌刂,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蹊径和期限以及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应急治理部门名称,并由安全出产行政法律人员署名或者盖章。
安全出产行政法律人员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后该当实时汇报,并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日起5日内报所属应急治理部门登记。
第三节 通常法式
第三十四条 除遵循简易法式当场作出的行政处罚表,应急治理部门对依权柄或者通过投诉、举报、其他部门移送、上级交办等蹊径发现出产经营单元及其有关人员的违法行为线索,该当进行初步核查,并在5日内决定是否立案;情况复杂的确无法定期实现的,经应急治理部门掌管人核准,能够耽搁5日。
变乱类行政处罚该当在收到出产安全变乱调查汇报批复之日起5日内立案。
第三十五条 经核查,切合下列前提的,该当予以立案:
(一)有证据初步证明存在安全出产违法行为的;
(二)凭据安全出产司法、律例、规章该当赐与行政处罚的;
(三)违法行为属于本部门管辖的;
(四)违法行为未超过行政处罚时效的。
决定立案的,该当填写立案审批表并报应急治理部门掌管人核准,由两名以上安全出产行政法律人员掌管调查处置。
第三十六条 安全出产行政法律人员该当全面、客观、公正地调查,网络有关证据;必要时,遵循司法、律例的划定,能够进行查抄。
第三十七条 安全出产行政法律人员在调查或者进行查抄时,该当自动向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出示法律证件。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有官僚求安全出产行政法律人员出示法律证件。安全出产行政法律人员不出示法律证件的,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有权回绝接受调查或者查抄。
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该当如实回覆安全出产行政法律人员的询问,并协助调查或者查抄,不得回绝、反对或者提供虚伪情况。
询问或者查抄该当造作笔录。笔录该当纪录功夫、地址、询问和查抄情况,并由被询问人、被查抄单元和安全出产行政法律人员署名或者盖章;被询问人、被查抄单元要求补正的,该当允许。被询问人、被查抄单元回绝署名或者盖章的,安全出产行政法律人员该当在笔录上注明原因并署名。
第三十八条 网络、调取的书证、物证该当是原件、原物。调取原件、原物有难题的,能够提取与原件查对无误的复造件或者抄录件,也能够拍摄或者造作足以反映原件、原物表形或者内容的照片、录像等。
复造件、抄录件和照片、录像蹬爪当由证据提供人或者安全出产行政法律人员查对无误后注明与原件或者原物一致以及原件、原物存放的单元及其处所,并由安全出产行政法律人员、证据提供人署名或者盖章。
第三十九条 网络、调取的视听资料该当是有关资料的原始载体。调取视听资料原始载体有难题的,能够提取复造件,并注明造作步骤、造作功夫、造作人等。
网络、调取的电子数据该当是有关数据的原始载体。网络电子数据原始载体有难题的,能够选取拷贝复造、委托分析、书式固定、拍照录像等方式取证,并注明造作步骤、造作功夫、造作人等。
应急治理部门能够指派或者礼聘拥有专门知识的人员,辅助安全出产行政法律人员对案件关联的电子数据进行调查取证。
第四十条 安全出产行政法律人员对与案件有关的物品、场所进行勘验查抄时,该当通知当事人参与,造作勘验(查抄)笔录,并由当事人查对无误后署名或者盖章。无法找到当事人,或者当事人在场确有难题、回绝参与、回绝署名盖章的,安全出产行政法律人员能够约请有关基层组织的代表参与见证或者在场的其他人员作证,在勘验(查抄)笔录中注明原因并署名;也能够选取灌音、录像等方式纪录有关物品、场所的情况后,再进行勘验查抄。
第四十一条 应急治理部门在网络证据时,能够采取抽样取证的步骤。抽样取证时,该当通知当事人参与,造作抽样纪录,并由当事人查对无误后署名或者盖章。无法找到当事人,或者当事人在场确有难题、回绝参与、回绝署名盖章的,安全出产行政法律人员能够约请有关基层组织的代表参与见证或者在场的其他人员作证,在抽样纪录中注明原因并署名;也能够选取灌音、录像等方式进行纪录。
第四十二条 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来难以获得的情况下,经应急治理部门掌管人核准,能够先行登记保留。
情况垂危,必要当场采取先行登记保留措施的,安全出产行政法律人员该当在24幼时内向应急治理部门掌管人汇报,并补办核准手续。应急治理部门掌管人以为不该当采取先行登记保留措施的,该当立即解除。
第四十三条 先行登记保留证据,该当通知当事人参与,当场盘点,开具清单,并由当事人查对无误后署名或者盖章。无法找到当事人,或者当事人在场确有难题、回绝参与、回绝署名盖章的,安全出产行政法律人员能够约请有关基层组织的代表参与见证或者在场的其他人员作证,在先行登记保留清单中注明原因并署名;也能够选取灌音、录像等方式进行纪录。
先行登记保留期间,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不得销毁或者转移证据。
第四十四条 对于先行登记保留的证据,该当在7日内作出以下处置决定:
(一)凭据情况实时采取纪录、复造、拍照、录像等证据保全措施;
(二)必要检测、检验、鉴定的,送交检测、检验、鉴定;
(三)凭据有关司法、律例划定能够采取查封、扣押等行政强造措施的,决定采取查封、扣押等行政强造措施;
(四)违法事实成立依法该当予以充公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予以充公;
(五)违法事实不成立,或者依法不该当予以充公、查封、扣押的,决定解除先行登记保留;
(六)司法、律例、规章划定的其他处置方式。
第四十五条 应急治理部门能够利用互联网信息系统或者设备网络、固定违法行为证据。用来网络、固定违法行为证据的互联网信息系统或者设备该当切合有关划定,确保所网络、固定电子数据的真实性、齐全性。
第四十六条 对有关证据必要进行检测、检验、鉴定的,应急治理部门该当依法委托具备相应前提的机构进行。
第四十七条 有下列情景之一的,在应急治理部门掌管人作出行政处罚的决定之前,该当由从事行政处罚决定法造审核的人员进行法造审核;未经法造审核或者审核未通过的,不得作出决定:
(一)涉及重大公共利益的;
(二)直接关系当事人或者第三人重大权利,经过听证法式的;
(三)案件情况疑难复杂、涉及多个司法关系的;
(四)司法、律例划定该当进行法造审核的其他情景。
应急治理部门中初次从事行政处罚决定法造审核的人员,该当通过国度统一司法职业资格考试获得司法职业资格。
第四十八条 对案情复杂、司法争议较大的案件,应急治理部门能够组织召开座谈会、专家论证会发展审核工作。
第四十九条 案件调查终结后,掌管承办案件的安全出产行政法律人员该当填写案件处置呈批表,连同有关证据资料一并报本部门掌管人审批。
第五十条 应急治理部门掌管人该当实时对案件调查了局进行审查,凭据分歧情况,别离作出以下决定:
(一)确有应受行政处罚的违法行为的,凭据情节轻重及具体情况,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二)违法行为轻微,依法能够不予行政处罚的,不予行政处罚;
(三)违法事实不能成立的,不予行政处罚;
(四)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
对情节复杂或者重大安全出产违法行为赐与行政处罚,应急治理部门掌管人该当集体味商决定。
有下列情景之一的,属于情节复杂或者重大安全出产违法行为赐与行政处罚的案件:
(一)案情疑难复杂、涉及多个司法关系的;
(二)涉及重大安全问题、重大公共利益或者有重大社会影响的;
(三)切合本法子第五十五条所划定的听证前提的;
(四)应急治理部门掌管人以为该当提交集体味商的。
第五十一条 应急治理部门遵循本法子第五十条的划定赐与行政处罚,该当造作行政处罚决定书。行政处罚决定书该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
(二)违反司法、律例、规章的事实和证据;
(三)行政处罚的种类和凭据;
(四)行政处罚的推广方式和期限;
(五)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蹊径和期限;
(六)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应急治理部门的名称和作出决定的日期。
行政处罚决定书必须盖有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应急治理部门的印章。
第五十二条 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依法不予行政处罚的,应急治理部门该当对当事人进行教育。
第五十三条 应急治理部门该当自行政处罚案件立案之日起90日内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由于案情复杂或者其他客观原因,不能在划定期限内作出决定的,经应急治理部门掌管人核准,能够耽搁至120日;案情出格重大、复杂或者有其他特殊情况,必要进一步耽搁案件解决期限的,经上一级应急治理部门核准,能够耽搁至180日。
案件办理过程中,检测、检验、鉴定等功夫不计入前款划定的期限。
第五十四条 行政处罚案件有下列情景之一的,安全出产行政法律人员该当在10日内填写结案审批表,经应急治理部门掌管人核准后,予以结案:
(一)行政处罚决定已由当事人推广结束的;
(二)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造执行行政处罚决定,人民法院依法受理的;
(三)依法作出不予行政处罚决定的;
(四)其他应予结案的情景。
第四节 听证法式
第五十五条 应急治理部门拟作出较大数额?睢⒊涔洗笫钗シㄋ谩⒊涔洗蠹壑捣阜ú莆、充公较大价值犯法开采出的煤炭以及采掘设备、责令终场建设、责令停产破产整顿、责令停产破产、限度从业、降低有关资质等级、撤除有关许可证件、撤销有关执业资格、撤销有关岗位证书或者其他较重的行政处罚决定之前,该当奉告当事人有要求听证的权势;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急治理部门该当组织听证,不得向当事人收取听证用度。
前款所称“较大数额”“较大价值”,为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常委会或者人民当局划定的数额;没有划定数额的,其数额对幼我为2万元以上,对出产经营单元为10万元以上。
第五十六条 当事人要求听证的,该当在应急治理部门奉告后5日内提出。
第五十七条 当事人提出听证要求后,应急治理部门该当在收到申请之日起15日内进行听证会,并在进行听证会的7日前,通知当事人及有关人员听证的功夫、地址。
当事人该当定期参与听证。当事人有正当理由要求延期的,经组织听证的应急治理部门掌管人核准能够延期1次。
当事人及其代理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出席听证或者未经许可中途退出听证的,视为烧毁听证权势。
第五十八条 听证参与人由听证主持人、听证员、案件调查人员、当事人及其代理人、书记员组成。
听证主持人、听证员、书记员该当由组织听证的应急治理部门掌管人指定的非本案调查人员担任。
当事人能够委托1至2名代理人参与听证,并提交委托书。
当事人以为听证主持人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有权申请回避。
第五十九条 除涉及国度奥秘、贸易奥秘或者幼我隐衷依法予以保密表,听证该当公开进行。
第六十条 当事人在听证中的权势和使命:
(一)有权对案件涉及的事实、合用司法及有关情况进行陈述和申辩;
(二)有权对案件调查人员提出的证据质证并提出新的证据;
(三)如实回覆听证主持人的提问;
(四)遵守听证会场纪律,遵从听证主持人指挥。
第六十一条 听证依照下列法式进行:
(一)书记员颁发听证会场纪律、当事人的权势和使命。听证主持人颁发案由,核实听证参与人名单,颁发听证起头;
(二)案件调查人员提出当事人的违法事实、出示证据,注明拟作出的行政处罚的内容及司法凭据;
(三)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对案件的事实、证据、合用的司法等进行陈述和申辩,提交新的证据资料;
(四)听证主持人就案件的有关问题向当事人、案件调查人员、证人询问;
(五)案件调查人员、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相互争吵;
(六)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作最后陈述;
(七)听证主持人颁发听证实现。
听证笔录该当当场交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查对无误后署名或者盖章。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回绝签名或者盖章的,由听证主持人在笔录中注明。
第六十二条 有下列情景之一的,应傍边止听证:
(一)必要重新调查取证的;
(二)必要通知新证人参与作证的;
(三)因不成抗力无法持续进行听证的。
第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景之一的,该当终止听证:
(一)当事人撤回听证要求的;
(二)当事人及其代理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出席听证或者未经许可中途退出听证的;
(三)拟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已经调换,不合用听证法式的。
第六十四条 听证实现后,听证主持人该当凭据听证情况,填写听证会汇报书,提出处置定见并附听证笔录报应急治理部门掌管人审查。应急治理部门该当凭据听证笔录,遵循本法子第五十条的划定作出决定。
第五节 投递法式
第六十五条 投递必须有投递回证,由受投递人在投递回证上记明收到日期,署名或者盖章。
受投递人在投递回证上的签收日期为投递日期。
第六十六条 行政处罚决定书该当在宣告后当场交付当事人;当事人不在场的,应急治理部门该当在7日内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有关划定,将行政处罚决定书投递当事人:
(一)直接送交受投递人。受投递人是公民的,自己不在交他的同住成年眷属签收,并在行政处罚决定书投递回证备注栏内注明与受投递人的关系;受投递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该当由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重要掌管人或者该法人、组织掌管收件的人签收;
(二)受投递人已向应急治理部门指定代收人的,送交代收人签收;
(三)直接投递确有难题的,能够邮寄投递,也能够委托本地应急治理部门代为投递。邮寄投递的,以回执上注明的收件日期为投递日期;代为投递的应急治理部门收到文书后,必须立即交受投递人签收;
(四)受投递人或者他的同住成年眷属回绝接管的,投递人能够约请有关基层组织或者地点单元的代表参与,注明情况,在行政处罚决定书投递回证上记明拒收事由和日期,由投递人、见证人署名或者盖章,把行政处罚决定书留在受投递人的住所;也能够把行政处罚决定书留在受投递人的住所,并选取拍照、录像等方式纪录投递过程,即视为投递;
(五)受投递人着落不明,或者用以上方式无法投递的,能够布告投递,自布密告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投递。布告投递,该当在案卷中记明原因和经过。
应急治理部门投递其他行政处罚法律文书,依照前款划定解决。
第六十七条 应急治理部门能够要求受投递人签订投递地址确认书。受投递人赞成并签定投递地址确认书的,应急治理部门能够依照确认书约定的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将行政处罚决定书等行政处罚法律文书投递受投递人。传真、电子邮件等达到受投递人特定系统的日期为投递日期。
第四章 行政处罚的合用
第六十八条 应急治理部门执行行政处罚时,该当责令出产经营单元及其有关人员更正或者期限更正违法行为。
第六十九条 当事人有违法所得,除依法该当退赔的表,该当予以充公。
本法子所称的违法所得,依照下列划定推算:
(一)出产、加工产品的,以出产、加工产品的销售收入作为违法所得;
(二)销售商品的,以销售收入作为违法所得;
(三)提供安全出产中介、租赁等服务的,以服务收入或者报答作为违法所得;
(四)销售收入无法推算的,依照本地同类一致规模的出产经营单元的均匀销售收入推算;
(五)服务收入、报答无法推算的,依照本地同业业同种服务的均匀收入或者报答推算。
第七十条 应急治理部门执行行政处罚,合用违法行为发生时的司法、律例、规章的划定。但是,作出行政处罚决按时,司法、律例、规章已被批改或者废止,且新的划定处罚较轻或者不以为是违法的,合用新的划定。
第七十一条 对当事人的统一个安全出产违法行为,应急治理部门不得赐与两次以上?畹男姓处罚。
统一个安全出产违法行为违反多个司律例范该当赐与?畲Ψ5,依照?钍罡叩幕ùΨ。
第七十二条 当事人违反分歧的司律例定,或者违反统一条款标分歧违法情景,有两个以上该当赐与行政处罚的安全出产违法行为的,应急治理部门该当合用分歧的司律例定或者统一司法条款划定的分歧违法情景,别离裁量,归并处罚。
第七十三条 出产经营单元及其重要掌管人或者其他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赐与忠告,并能够对出产经营单元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对其重要掌管人、其他有关人员处1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睿
(一)违反操作规程或者安全治理划定作业的;
(二)违章指挥从业人员或者强令从业人员违章、冒险作业的;
(三)发现从业人员违章作业不加造止的;
(四)超过鉴定的出产能力、强度或者定员进行出产的;
(五)对被查封或者扣押的设施、设备、器材、危险物品和作业场所,擅自启封或者使用的;
(六)有意提供虚伪情况或者隐瞒存在的变乱隐患以及其他安全问题的;
(七)拒不执行依法下达的安全监管监察指令的。
第七十四条 知路或者该当知路出产经营单元未获得安全出产许可证或者其他核准文件擅自从事出产经营活动,仍为其提供出产经营场所、运输、生活、仓储等前提的,责令立即终场违法行为,有违法所得的,充公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3倍以下的?,但是最高不得超过5万元;没有违法所得的,处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
第七十五条 出产经营单元及其有关人员弄虚作假,骗取或者团结、通同业政审批工作人员获得安全出产许可证及其他核准文件的,依法撤销许可及核准文件,并依照下列划定处以?睿
(一)出产经营单元有违法所得的,充公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3倍以下的?,但是最高不得超过5万元;没有违法所得的,处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
(二)对有关人员处1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
有前款划定违法行为的出产经营单元及其有关人员在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该行政许可。
出产经营单元及其有关人员未依法解决安全出产许可证调换手续的,责令期限更正,并对出产经营单元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对有关人员处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
第五章 行政处罚的执行和登记
第七十六条 行政处罚决定依法作出后,当事人该当在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的期限内,予以推广。
当事人确有经济难题,必要延期或者吩熠缴纳?畹,经当事人申请和应急治理部门核准,能够暂缓或者吩熠缴纳。
第七十七条 当事人逾期不推广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应急治理部门能够采取下列措施:
(一)到期不缴纳?畹,逐日按?钍畹3%加处?,加处?畹氖不得超出?钍;
(二)凭据司律例定,将查封、扣押的设施、设备、器材和危险物品等财物拍卖、依法处置或者将冻结的存款、汇款划拨抵缴?;
(三)凭据司律例定,采取其他行政强造执行方式;
(四)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造法》的划定申请人民法院强造执行。
应急治理部门核准延期、吩熠缴纳?畹,申请人民法院强造执行的期限,自暂缓或者吩熠缴纳?钇谙奘迪种掌鹜扑。
第七十八条 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行政处罚不终场执行,司法还有划定的之表。
当事人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加处?畹氖钤谛姓复议或者行政诉讼期间不予推算。
第七十九条 安全出产行政法律人员当场收缴?畹,该当出具国务院财政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当局财政部门统一造发的专用单据;当场收缴的?,该当自收缴?钪掌2日内,交至所属应急治理部门;应急治理部门该当在2日内将?罱筛吨付ǖ囊。
第八十条 除依法该当予以销毁的物品表,必要将查封、扣押的设施、设备、器材和危险物品等财物拍卖抵缴?畹,遵循司法或者国度有关划定处置。销毁物品,遵循国度有关划定处置;没有划定的,经应急治理部门掌管人核准,由两名以上安全出产行政法律人员监督销毁,并造作销毁纪录。处置物品,该当造作清单。
第八十一条 ?睢⒊涔的违法所得、充公犯法财物拍卖的款子或者充公犯法开采出的煤炭以及采掘设备,必须依照有关划定上缴,任何单元和幼我不得截留、私分或者变相私分。
第八十二条 县级人民当局应急治理部门处以10万元以上?睢⒊涔シㄋ10万元以上、充公犯法财物或者犯法开采出的煤炭以及采掘设备价值10万元以上、责令终场建设、责令停产破产整顿、责令停产破产、限度从业、降低有关资质等级、撤除有关许可证件和撤销有关执业资格、岗位证书的行政处罚的,该当自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日起10日内报设区的市级人民当局应急治理部门登记。
第八十三条 设区的市级人民当局应急治理部门处以20万元以上?睢⒊涔シㄋ20万元以上、充公犯法财物或者犯法开采出的煤炭以及采掘设备价值20万元以上、责令终场建设、责令停产破产整顿、责令停产破产、限度从业、降低有关资质等级、撤除有关许可证件和撤销有关执业资格、岗位证书的行政处罚的,该当自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日起10日内报省级人民当局应急治理部门登记。
第八十四条 省级人民当局应急治理部门处以100万元以上?睢⒊涔シㄋ100万元以上、充公犯法财物或者犯法开采出的煤炭以及采掘设备价值100万元以上、责令终场建设、责令停产破产整顿、责令停产破产、限度从业、降低有关资质等级、撤除有关许可证件和撤销有关执业资格、岗位证书的行政处罚的,该当自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日起10日内报应急治理部登记。
第八十五条 对上级应急治理部门交办案件赐与行政处罚的,由决定行政处罚的应急治理部门自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日起10日内报上级应急治理部门登记。
第八十六条 行政处罚执行结束后,案件资料该当依照有关划定立卷归档。
案卷归档后,任何单元和幼我不得擅自增长、抽取、涂改和销毁案卷资料。未经应急治理部门掌管人核准,任何单元和幼我不得借阅案卷。
第六章 附 则
第八十七条 本法子所称的出产经营单元,是指合法和犯法从事出产或者经营活动的根基单元,蕴含企业法人、不具备企业法人资格的合资组织、个别工商户等出产经营主体。幼我未依法获得有关安全出产许可、交易牌照从事出产经营活动的,遵循关于安全出产以及无证无照经营查处的司法、行政律例进行处置;导致发生出产安全变乱的,依法承担责任。
第八十八条 本法子中的“以上”“以下”“内”均蕴含本数。
第八十九条 本法子有关“2日”“5日”“7日”“10日”的划定是指工作日,不含法定节假日、休息日。
第九十条 本法子自2026年2月1日起执行。原国度安全出产监督治理总局2007年11月30日颁布,2015年4月2日建改的《安全出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法子》同时废止。
起源:应急治理部